为保证自然资源部四川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四川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大面积外业精度检测类项目成果质量检验工作的顺利完成,现面向社会进行基于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方式获取精度检测数据技术服务公开询价。现将询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
自然资源部四川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四川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质检站”)。
二、项目名称
基于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方式获取精度检测数据(以下简称“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工作量
根据特定检验项目需要,在全国范围开展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工作,获取平面精度、高程精度检测数据。累计航摄面积约150平方公里。
四、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1.为了保障项目质量要求,技术服务单位需安排具有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项目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无人机航摄飞行方案设计、无人机飞行操控、数据处理(DOM、DSM生产)及航摄成果质量检测等工作。
2.技术服务单位需提供符合特定检验项目需求的无人机。
3.航空摄影测量技术指标要求:
区域类型 | 分辨率 | 平面精度 (中误差) | 高程精度 (中误差) | 区域面积 |
A类型 | 优于3厘米 | 优于10厘米 | 优于15厘米 | 约30平方公里 |
B类型 | 优于6厘米 | 优于15厘米 | 优于20厘米 | 约120平方公里 |
备注:1、A类型地区需获取不低于10平方公里的机载激光点云数据,点云密度不低于16点/平方米。 2、单次飞行后,数据处理时间小于36小时。 |
4.技术服务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质检站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累积技术服务时间不超过30天,技术服务次数不超过2次)。最后以实际完成的航摄面积计算工作量,结算总价=实际航摄面积×面积单价。结算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技术服务采购预算,面积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人员应得的报酬、应缴纳税费、保险费、技术服务人员食宿、差旅、交通、仪器使用费用以及履行工作所必须的设备材料费用等。
5.技术服务地点为中国境内,具体根据特定检验项目需要指定。
6.技术服务人员应服从质检站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安全、保密的规定和要求。
五、技术服务费用
本次技术服务采购预算如下: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基于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方式获取精度检测数据 | 30万元 |
六、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且资质范围须含测绘航空摄影(无人飞行器航摄);
3.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无人机驾驶证的人员不少于4名;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资料要求
1.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格文件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服务承诺函;
(3)询价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
(4)询价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
(5)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6)无人机驾驶证复印件;
(7)无人机航空摄影测量能力证明材料(近两年两项以上已完成的相关业绩材料,提供合同书复印件)。
2.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余资料逐页盖章。
3.提供的资料需密封提交。
八、报名方式、时间及联系方式
1.公开询价时间:2023年1月28日至2月2日。
报名单位需在2023年2月3日前将报名材料递送到四川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2.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7号607室。
3.联系人:宋坤蓉,联系电话:028-66065530。
九、评选标准
1.质检站在收到各单位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对报名成功的单位进行集中会审,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包括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符合性等。
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面积单价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技术服务单位顺序,递交文件满足全部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技术服务单位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文件全部要求的并列,由质检站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技术服务单位。
3.报价须低于本项技术服务费采购预算,高于的为无效报价。
十、结果公布
对中选单位我站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合作单位,并在我站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附件:报价书范本
基于无人机航摄方式获取精度检测数据技术服务询价函及公告附件.docx
自然资源部四川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四川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2023年1月18日